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2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广商教文〔2017〕5号)
发布时间:2017-03-31 16:57:13  浏览量:
各单位:
  根据《广州商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广商教字〔2015〕39号)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为做好转专业工作,现将2016—2017学年第2学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15级和2016级全体在读在籍学生。
  二、接收条件
  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实际教学资源情况及学校规定的各类教学班人数等实际情况来确定接收条件,同时制定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录取工作方案(包含录取原则、录取名额和考核方式等信息,请见附件1《×××学院×××专业2016—2017学年第2学期转专业工作方案》),并于2017年4月26日(第10周星期三)17时之前将转专业工作方案(含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文件)报送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在教务处网站及教务管理系统上公布。
  三、办理程序
  (一)学生网上报名
  1.2017年5月3日(第11周星期三)9时~5月12日(第12周星期五)17时,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校内登录网址为:http://jwxn.gcc.edu.cn,校外登录网址为:http://jwxw.gcc.edu.cn或从教务处主页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入用户登录界面),请在[信息查询]—[转专业查询]下查看公布的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工作方案;在[信息维护]—[转专业申请]栏填写“申请转入学院、专业”和“申请理由”等相关信息;在[保存申请]栏提交申请,提交申请之后将申请表打印一式1份,并由转出、转入学院领导签名盖章,最后由转入学院考核完毕之后,汇总报送教务处。
  2.2017年5月12日17时转专业网上报名截止,网上申请转专业功能自动关闭。学生应在网上申请转专业,才可参加转入学院的转专业考核。
  (二)考核录取
  1.学生所在学院于2017年5月15日(第13周星期一)~5月19日(第13周星期五)在教务管理系统对同意转出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确认。
  2.接收转入学院于2017年5月22日(第14周星期一)~6月2日(第15周星期五)按照各专业录取工作方案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对考核通过的学生由教务员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确认”,并将转入的学生名单汇总表(请见附件2《×××学院×××专业2016—2017学年第2学期申请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含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文件)及相关考核、认定的材料于6月2日17时之前报送教务处复核。
  (三)审核公示
教务处收集汇总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及相关考核、认定的材料之后进行复核,并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议,审议完毕之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另行通知。公示完毕之后,学生于2017年9月4日(星期一)开始转入新专业学习,并在新专业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缴纳学费。
  四、工作咨询
  本次转专业的具体工作将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具体操作步骤(含学院级和学生操作步骤)请见附件3《转专业工作操作流程说明》。
  联系人:张桂英老师
  联系电话:020-82870990
  联系邮箱:1119786746@qq.com
  联系地点:行政楼2楼219室
  本文附件不随文印发,请登录教务处网站(网址为:http://jxc.gcc.edu.cn/)下载。
 
  附件(请点击下载):
  1.×××学院×××专业2016—2017学年第2学期转专业工作方案
  2.×××学院×××专业2016—2017学年第2学期申请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
  3.转专业工作操作流程说明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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