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2 09:08:02  浏览量:
各学院(部):
  为做好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期末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学周最后1周教学检查工作  
各学院(部)应重视教学周最后1周(教学第17周)的课堂教学工作,加大对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的检查与指导力度,确保课堂教学质量。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教师课堂教学不规范现象时应及时纠正和引导;如发现教师发生教学事故的,应按照《广州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广商教字〔2015〕45号)相关规定,及时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各学院(部)于2018年6月29日(第17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广州商学院课堂教学情况检查登记表》送交到教务处。
  二、加强期末考试管理监督
      1.加强期末考试巡查工作
      学校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和巡查小组,对全校期末考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学校考试领导小组和巡查小组名单见附件1。
      各学院(部)应成立本单位期末考试领导小组和巡查小组,加强考试工作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各学院(部)于2018年6月29日(第17周星期五)下午17时之前将考试巡查安排表(见附件2)电子版文件报送教务处。
      考试期间,各单位巡查人员应如实填写《考场评估表》,由各学院(部)收齐后于考试当天报送教务处备案。
   2.做好考试纪律教育工作
     (1)强化监考教师职责意识
  各学院(部)应召开全体教师会议,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考试管理以及有关试卷保密管理规定等文件,杜绝教师在考试之前对学生进行重点复习考试内容或泄漏试题等现象发生,学校对违规者按照教学事故等有关规定处理。
      监考老师应按规定切实履行监考职责,严格遵守《广州商学院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守则》(见附件3)。考场内如发生考生违情况,监考教师应如实填写《考场登记表》和《违规情况登记表》,并请违考生当场签名,在考试结束后连同违考生试卷及其相关证据(情况)提交开课学院(部),由开课学院(部)当天汇总后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和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及处理。
     (2)多形式开展学生考风考纪教育
  各学院以年级、专业或班级为单位召开严肃考风考纪动员会,组织所有学生学习考试管理有关管理规定,教育学生遵守《广州商学院期末考试考生守则》(见附件3),切实让学生认识到考试违纪、作弊的危害及其严重后果,预防考试违纪行为和作弊行为的发生。各学院(部)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活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电子版,请于2018年6月29日(第17周星期五)下午17时之前报送教务处备案。
  组织学生举行诚信考试签名活动等,以多种教育形式正确引导学生端正考风、遵守考纪、认真备考、诚信考试。各学院组织学生完成期末诚信考试承诺书网络签名工作,活动起止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第16周星期五)~2018年6月29日(第17周星期五)。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
       3.严肃认真完成期末考试阅卷及试卷调查工作
  (1)阅卷教师应严格掌握评分标准,实事求是,认真批阅试卷,并做好成绩分析工作。试卷批改应坚持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按照试卷的评分标准评分,杜绝错判或漏改等现象发生。试卷上的所有得分均不得随意涂改,如确属计算或批改错误,更改处应有试卷批改人签名,并标明日期。对在阅卷中出现重大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人员,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教师在试卷批改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如试卷雷同、笔迹前后不一致等情况),应及时向开课学院(部)汇报。开课学院(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反馈情况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
      (2)各学院组织学生完成期末考试试卷网上调查工作,起止时间为2018年7月2日(第18周星期一)~2018年7月13日(第19周星期五)。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5。
       三、学籍预警工作
  各学院(部)应对学生期末考试成绩进行统计分析,于2018年7月17日(第20周星期二)17时之前对本学期所修课程不及格学分达到12学分(含)以上者或在校期间不及格课程(含补考或重修后不及格课程)累计达到16学分(含)以上者提出警示,并将被警示学生的《学生成绩通知单》及时寄送学生家长。同时将学籍警示名单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楼211室张桂英老师)。
  四、做好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及教学资料归档工作
      1.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各学院(部)组织教师做好本学期个人教学工作总结。教师应对本人本学期教学工作、教研活动、教学改革的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和自评。各学院(部)应将教师个人教学工作总结归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并做好存档。
  各学院(部)指导、督促教研室认真总结教研室工作,并撰写《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教研室工作总结》(见附件6);认真总结本学院(部)教学工作并撰写《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教学工作总结》(见附件7),并请于2018年7月13日(第19周星期五)之前,将学院(部)教学工作总结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2.期末教学资料归档工作
      各学院(部)应认真规范做好教学档案的保存、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注意收集、归类、装订及保管教学各主要环节过程管理的档案资料。教学档案保管要做到完整、准确、系统和规范。
  (1)教学计划执行材料归档。包括:各年级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及调整申请表、开课计划、教学任务书、教学日历和教案等。
  (2)实践教学材料归档。包括:实验实训计划、报告;实习计划、总结、报告以及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等。
  (3)教学管理材料归档。包括:学院(部)领导及任课教师、辅导员听课记录表;教研室工作记录本;教师个人教学总结、教研室工作总结、学院(部)教学工作总结;学院(部)教学检查材料;学院(部)教学管理制度等。
  (4)期末考试试卷及其他教学管理文件按照要求进行整理归档。
     五、其他
       联系人:蒋璐、董志帮
       联系电话:020-82878483、8324
       办公室:第一行政楼212

  附件:(附件下载.rar
  1.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领导小组和巡查小组名单
  2. 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表
  3.广州商学院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及考生守则
  4.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网络签名操作流程
  5.期末考试试卷调查操作流程
  6.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教研室工作总结(参考模板)
  7.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参考模板)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8年6月21日

 

版权所有:广州商学院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九龙大道206号
联系方式:020-82878483 粤ICP备15103669号


      部门公众号